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 及今冬明春工作安排
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本次新聞發布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市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和重視。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目前已進入今年的采暖季,為做好今冬明春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全市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今年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及今冬明春的工作計劃。
一、今年以來的工作情況及空氣質量狀況
今年,我市連續第四年制定實施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政策措施方面,出臺了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方案,計劃用兩年時間完成全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完善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政策,增加秸稈禁燒的考核內容,提高了獎懲資金系數;出臺了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推動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2.3萬平方米;市區新建天然氣管網109公里,新增天然氣用戶6.5萬戶,提前完成年度目標;全市完成39臺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鍋爐31臺,超額完成年度任務。揚塵污染防治方面,完成裸露土地綠化182.4公頃;檢查建筑工地5762個次,共罰款163.8萬元;開展建筑廢棄物運輸車輛密閉裝置專項整治,共檢查車輛1516車次,查處違規車輛573車次;完成15個工業揚塵治理項目。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開展路查408次,檢查車輛4.2萬余次,檢查重型柴油車2萬余輛,檢查“黃改綠”車輛3500余輛;檢查油氣污染防治設施3000余家次;推廣新能源汽車9027輛,建成和在建充電終端1.2萬余個。工業、服務業及港口物流業廢氣治理方面,完成工業有機廢氣治理項目99個、餐飲油煙治理項目139個、汽修噴漆廢氣治理項目38個;董家口40萬噸礦石碼頭船舶岸電設備組裝調試完畢,青鋼流程配套抑塵墻建成600米。港投萬邦碼頭建成抑塵墻300米。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實現了持續改善。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對我市環境空氣中主要指標進行監測與評價,今年1-10月,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53天,市區空氣中PM2.5、PM10、SO2、NO2均值分別為42、82、19、30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同期相比,PM2.5降低6.7%,達到市政府確定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標;PM10、SO2、NO2分別降低7.9%、26.9%和3.2%,四項污染物均為近三年來最低水平。各區PM2.5均值由低到高依次為:嶗山區37微克/立方米、市南區38微克/立方米、市北區42微克/立方米、城陽區42微克/立方米、黃島區42微克/立方米、李滄區46微克/立方米。
四市空氣質量狀況: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空氣質量優良率分別為65.3%、77.0%、70.1%、72.5%,PM2.5均值分別為46、43、46、42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分別為85、76、90、80微克/立方米,SO2均值分別為23、19、18、21微克/立方米,NO2均值分別為30、34、33、27微克/立方米。
二、當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雖然今年以來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實現持續改善,但從目前的工作情況分析,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形勢,特別是冬季的污染防控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一是燃煤污染防治面臨新困難,我市能源結構仍以煤炭消費為主,但通過燃煤鍋爐提標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的空間已越來越小,城郊及農村地區冬季采暖用散煤消耗量大,散煤燃燒后低空直排對大氣污染嚴重,但受今年清潔煤炭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和產量有限等客觀因素制約,散煤治理工作難度較大;二是城市揚塵污染仍較嚴重,施工揚塵、渣土運輸、企業或港口堆場料場防塵抑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現象仍然存在;三是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壓力較大,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移動源污染控制難度大,缺乏有效的實時監控措施手段;四是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尚待提高,個別區域仍存在焚燒秸稈、垃圾、落葉、荒草等現象;五是船舶港口污染日益凸顯,但受法規、標準等管控依據方面的限制,我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難度較大。
根據預測,今年冬季受拉尼娜現象的影響,極有可能導致濕度偏大,靜穩天氣增多,特別是華北地區將可能發生持續多日的靜穩天氣。這些氣象條件不利于空氣擴散,容易形成污染積聚,形成重污染天氣,而從近幾年工作情況看,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易受外來輸入性污染和不利氣象條件影響,因此,我市今冬明春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不容樂觀。
三、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
為做好我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全市將重點開展以下六項工作:
一是深化工業污染治理。落實環保部、省環保廳《關于扎實做好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實施《2016年度冬季控制大氣污染工作方案》。通過采取清潔能源替代、潔凈煤技術和鍋爐廢氣深度處理技術應用等措施,加快實施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省環保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方案>等5個行動方案的通知》(魯環辦發〔2016〕162號)要求,全面開展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二是突出城市揚塵污染控制。嚴格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秋冬季建設揚塵治理集中執法行動的通知》,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項城市揚塵控制措施落實到位。加大對工業企業、港口碼頭等料場、堆場無組織排放揚塵和道路施工揚塵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揚塵治理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強化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加大對重型柴油車等高污染機動車及黑煙車的監管力度。加大對重點單位車輛停放地監督抽測力度。落實加油站檢測報告制度。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查處不正常使用油氣污染治理設施、車輛排氣超標、環檢機構在檢測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四是加強面源污染防治。嚴格落實秸稈禁燒等面源管控措施,控制焚燒秸稈、枯枝爛葉、生活垃圾及燃煤“冒黑煙”等面源污染。持續加大對秸稈焚燒工作的監督,嚴防收割季節不燒,而延遲在12-3月份期間“錯時焚燒”現象的發生。加強露天燒烤治理工作。倡導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減輕燃放造成的污染影響。
五是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深入貫徹《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組織開展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對超標排放的企業,符合按日連續處罰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確保實現達標排放。落實《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三時段限值的通知》,嚴格執法,確保相應時段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到位。
六是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及重污染天氣應對。充分利用省、市兩級共用的空氣質量預報預警系統,加強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環保、氣象部門聯合會商機制,提高預報預警的準確性。按照《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要求,各相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或方案,落實應急裝備,加強值守,積極妥善應對可能發生的重污染天氣。
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專項督查
為保證今冬明春各項工作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市大氣污染治理指揮部將組織環保、經信、公安、建設、交通、國土、城管、工商、質監等職能部門,對各區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城市揚塵治理、露天焚燒與燒烤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工作開展專項督查,督查采取明察與暗訪的方式,不定期向各區市通報督查發現的環境問題并督促整改,對突出環境問題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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